4月26日消息,针对百度诉今日头条不正当竞争、窃取搜索结果、索赔9000万一事,今日头条回应称“我们会积极应诉。”同日,因发现百度在搜索中窃取了海量抖音短视频,抖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抖音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赔偿9000万元,并在百度首页连续道歉30天,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抖音方面表示,百度未经抖音授权,在其开发运营的“简单搜索”APP中,在热榜板块设置了抖音专栏。当用户点击相关视频时,可以在“简单搜索”APP内直接实现“抖音”热播视频的播放。为了掩人耳目,从抖音窃取视频后,百度又通过技术手段将抖音的水印抹去。
此前,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已将今日头条(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除民事起诉外,百度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行为禁止保全申请书。
百度称,今日头条“头条搜索”服务的搜索结果中,存在大量盗用百度“TOP1产品”搜索结果的内容,盗用内容既包括百度公司运用算法和历史数据挖掘出的匹配用户需求的TOP1搜索结果,也包括百度花费大量成本与生态合作伙伴一起运营的TOP1搜索结果。
百度方面向法院出示的一些证据中显示:在今日头条搜索 “螃蟹和西红柿吃会中毒吗”,首个搜索结果中的图片上打着百度LOGO水印;而搜索“1立方厘米水等于多少升”,首条搜索结果中,嵌入了“抄自百度”的字眼。百度方面表示,这些是百度为防止TOP1搜索结果被抄袭预先打下的“防伪标记”。
百度方面表示,“TOP1”产品,是百度 2017 年初推出的“搜索结果首条直接满足”搜索产品的简称。不同于传统搜索用URL(链接地址)满足用户搜索需求,TOP1产品创造性地在搜索结果首位,将用户所寻找的答案或者查找的资源直接展示给用户,提升用户获取信息的效率。
TOP1 产品属于百度在AI领域的前瞻性探索,需要极高的技术运用,也需要强大的生态运营能力,百度为此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
观察者网搜索发现,目前相关搜索结果已经被今日头条撤下。
近年来,由于在信息流、视频、搜索等业务中存在着巨大的冲突,百度和今日头条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双方乃至旗下公司对簿公堂的的新闻也屡见不鲜。
去年1月29日,今日头条发布声明称,今日头条将起诉百度,原因是其利用垄断优势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当时今日头称,在百度搜索“今日头条”相关内容,排序第一的搜索结果,是由非正规稿源(百度旗下的自媒体平台“百家号”)于2017年12月中旬发布的“旧闻”(今日头条被要求整改的文章)。排序第二的搜索结果,是“今日头条官网”,却用红字标出警告:“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
针对今日头条的指控,百度方面随即否认,称百度的自然搜索结果排序,与用户需求、相关性、时效性、用户的点击行为等一系列因素相关。头条方面此次指责为“旧闻”的这条搜索结果,与今日头条近期因内容低俗被相关部门处罚整改的社会热点密切相关,也与用户寻找多样化的资讯类app 需求相契合,因此排列靠前不足为奇。百度还表示,今日头条的一系列发声,源自“发展困境的焦虑”。
去年5月,今日头条再次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诉称,百度作为“好看视频”开发者和运营者,在未经今日头条同意的情况下将今日头条享有著作权的《一郭汇》节目内容以相同标题名称发布至“好看视频”APP,并为其用户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要求判令百度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8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去年8月,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百度在线公司、百度网讯公司分别向字节跳动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2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海淀法院在今年4月22日还判决百度旗下的爱奇艺同样因未经许可擅自向用户提供《一郭汇》节目内容,侵害了今日头条的著作权,判令爱奇艺赔偿今日头条经济损失共计3.4万元。
爱奇艺也在反击。去年9月3日,因认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擅自以短视频的方式在其手机端应用程序上传播热播影视作品《延禧攻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运营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00万元。
目前,今日头条曾引以为傲的信息流、视频业务,正面临百度的严峻挑战。根据百度2018财年第四季度和2018全年财报,信息流业务和视频业务已经成为百度增长的主要引擎。
财报显示,截至2018 年12月的2018财年第四季度,百度App日活用户增至1.61亿,同比增长24%,环比增长16.62%;好看视频和全民小视频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好看视频的日活用户从1年前的100万增长至1900万。全民小视频日活也表现不俗,用四个月达到了400万。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伟则就曾表示,因为互联网公司的竞争越发激烈,所以互相之间的矛盾、碰撞和诉讼纠纷是正常现象,但是我们希望这种情况不是一种未来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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