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网信办 超100万用户赴国外上市须审查 在线征求意见
这个消息是 今天也就是7月10日中午12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公告的
目前是意见征集期间(我感觉应该基本定调了,就算征集意见,几乎很少有人不支持)
里面有一条很重要的
第六条 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办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hencha@ca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邮编100044,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7月10日
征求意见稿公告 http://www.moj.gov.cn/pub/sfbgw/lfyjzj/lflfyjzj/202107/t20210710_430801.html
意见稿全文 http://www.moj.gov.cn/pub/sfbgw/zlk/202107/t20210710_430800.html
公众意见收集入口 http://zqyj.chinalaw.gov.cn/index#
所以之前滴滴偷偷摸摸赴美上市,感受到愤怒了吧!